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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排除非法证据规程(试行)

发布日期: 2017年08月21日  点击数: 29229

        刑法库注:2017年6月6日,最高人民法院向16个省(市)高院传发了《关于在全国部分法院开展“三项规程”试点的通知》,要求转发给其下属的17个中级人民法院,并在该中院辖区内再选择1-2个基层人民法院,在6月-9月期间为每项规程各选取10件以上(一审)案例进行试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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